事端陈述应当及时、精确、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端不得迟报、漏报、谎称或许瞒报。
事端产生后,事端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当即向本单位负责人陈述;单位负责人接到陈述后,应当于1h内向事端产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陈述。
状况紧急时,事端现场有关人能直接向事端产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陈述。
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接到事端陈述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则上报事端状况,并告诉公安机关、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端、重大事端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端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端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
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按照前款规则上报事端状况,应当一起陈述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产生特别重大事端、重大事端的陈述后,应当当即陈述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能够越级上报事端状况。
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和负有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端状况,每级上报的时刻不得超2h.
(4)事端已形成或许会形成的伤亡人数(包含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开始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
自事端产生之日起30d内,事端形成的伤亡人数产生显着的改变的,应当及时补报。路途交通事端、火灾事端自产生之日起7d内,事端形成的伤亡人数产生显着的改变的,应当及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