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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流程已公布

发布时间:2024-03-25 20:07:33作者: 爱游戏体育app官方登录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已开启,目前已发布报考时间的地区有宁夏(7月6日-23日)、辽宁(7月7日-15日)、江苏(7月7日-16日)、甘肃(7月5日-15日)、重庆(7月6日-15日)、北京(7月7日-16日),别的地方预计在7月也会陆续开始,报名考生需注意各地报名时间。

  今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 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 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 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1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 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 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 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 10 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 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 和机电工程,报考人员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 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 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 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在做的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 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 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 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 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 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 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 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 答题卡上作答。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 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 《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 (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 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 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 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 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 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 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1。

  (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7日至9月12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 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 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 2021 年 12 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 址:)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 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除增报专业级别人员),由北京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 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增报专业级别 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 址:)“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 知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 别的依据。

  (五)北京地区 2020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并入 2021 年 度统一组织。2020 年在北京地区完成报名且未在其他省市参考 的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考全科级别)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 347 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6 元,主 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5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 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 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 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 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 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 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 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 异常”且持有 7 天内核算检验测试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 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 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有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 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 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 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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