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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考试开始报名!这一些细节请注意

发布时间:2024-03-28 04:55:23作者: 爱游戏体育app官方登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能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相关专业对照表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查看。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能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7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报考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报专业”四类。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科目。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符合上述第(一)款考3科报考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一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附件2)执行。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一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通过应试科目后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规划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规划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规划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规划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能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8月上旬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4年不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